【導讀】:曾軼可十年前憑借快女出道,當時也火過一陣子但是不知道為什么后面就沒有什么關于她的消息,近日又突然傳出“人民日報評曾軼可”和“曾軼可工作將暫停”消息,一時間網友議論紛紛,下面詳細來看一下。
人民日報評曾軼可怎么回事?19日,人民日報再度發(fā)文點評曾軼可事件,文中稱:音樂人曾軼可為其不當言行道歉了,但后續(xù)商演已被主辦方取消。公眾人物能否有情緒?可以有,但“敢愛敢恨”也得先有是非累。自身有錯卻趾高氣揚煽動網絡暴力,是無知、無理且無法。更重要的是,過邊檢不是走紅毯,法治面前沒有明星通道。追星族再粉偶像也會懂:法律在前,旋律在后。
近日,內地女歌手曾軼可發(fā)布微博,怒陳在北京首都機場遭到某邊檢人員刁難,指責其蠻不講理私用職權,隨后更是以九宮格圖片的形式曝光該人員的照片,引發(fā)輿論關注。對此,北京市邊檢總站發(fā)布情況通報,還原事實經過,指出曾軼可不配合面相對比、對民警爆粗口等事實,并強調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。20日,曾軼可就在邊檢入境時不配合檢查、在網上披露民警個人信息及照片一事發(fā)文道歉,稱“我承認自己前兩天言行失當,難以相信自己當時竟是如此情緒化。在這里我向所有人致歉,如果有機會我也愿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說聲對不起。對于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,我愿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后果”。

人民日報評曾軼可原因近日,內地女歌手曾軼可發(fā)布微博,怒曾在北京首都機場遭到某邊檢人員刁難,指責其蠻不講理私用職權,隨后更是以九宮格圖片的形式曝光該人員的照片,引發(fā)輿論關注。對此,北京市邊檢總站發(fā)布情況通報,還原事實經過,指出曾軼可不配合面相對比、對民警爆粗口等事實,并強調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。
依法配合安全檢查,這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。為何一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,卻無視基本的規(guī)章制度?安檢不肯摘下帽子,人工復核時對民警爆粗口,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、干擾執(zhí)法,事后更是惡人先告狀、在網絡上掛出民警個人信息和照片,一錯再錯的背后,究竟是對法律的“無知者無畏”,還是一貫的趾高氣揚、素質低下,恐怕二者兼而有之。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面對網友提出的批評和指正,該明星絲毫不為所動。殊不知,是非自有曲直,公道自在人心。

明星也好,藝人也罷,沒有任何人有高人一等的特權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這是法治社會的共識。近年來,從吸毒明星被封殺,到偷稅漏稅被嚴懲,再到因酒駕等被逮捕,事實證明,無論名氣多大,以身試法終將付出慘重代價。
回到曾軼可的事件之中,拒不配合安檢要求、在禁止拍照的邊檢處拍照,涉嫌擾亂邊檢秩序;在網絡上違規(guī)公開邊檢人員信息,并企圖利用網絡暴力對執(zhí)法者報復,更是嚴重的侵權行為。國門神圣,法律莊嚴,容不得半點侵犯和侮辱。對正在履職盡責的國家安保人員保持基本的尊重,對法律法規(guī)和各項規(guī)定保持基本的敬畏,倘若連這最起碼的要求都做不到,等待相關明星的必然是法律懲處。

公眾人物應該有公眾人物的樣子,言行舉止更應該起到模范帶頭作用。此次事件中,網友曝光這樣幾個細節(jié):曾軼可一襲夜行黑衣并以黑色漁夫帽遮住鼻孔,導致了自助查驗通道堵塞,后來因為爆粗口被工作人員逮住;在發(fā)布的微博中,她刪除了“我罵你全家又怎樣”等字眼。從這些言行中,絲毫看不出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修養(yǎng),F(xiàn)實中,少數明星習慣了前呼后擁、一唱百和,將“公眾人物”的頭銜視作為所欲為、無所不能的通行證,面對別人指出的錯誤擺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勢,甚至出言不遜。自以為是個明星,別人都要低三下氣?真不知道是誰給了相關明星這樣的勇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