佟達寧,1950年9月-2006年4月21日),遼寧省北鎮(zhèn)市人,滿族,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高級干部,后因為向臺灣出售情報,于2006年被處死。其故事被拍成《佟達寧間諜竊密案》,作為保密教育宣導片。
佟達寧簡歷:
1969年1月參加工作;
1984年任國家體改委試點司、綜合司主任科員、副處長;
1993年任試點司試點處處長;
1998年任國務院體改辦秘書行政司副司長;
2001年6月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行政事務部副主任(副司級);
2003年2月任社會保障基金會行政事務部主任(正司級);
2003年10月任社保基金會辦公廳主任兼社;饡䴔C關檔委副書.記。
2004年2月21日,佟達寧因涉嫌間諜罪被羈押,同年3月26日被捕。經查實,佟于1990年至2004年2月間,接受臺灣間諜組織代理人的指派,為臺灣“軍情局”間諜組織搜集、提供國家秘密。佟利用工作之便,多次對經手的中*共中央、國務院等部門下發(fā)的絕密、機密和秘密文件提供給臺灣間諜組織,先后收受臺灣間諜組織支付的報酬21萬余美元。[1]
2005年8月22日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佟達寧犯間諜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佟不服,提出上訴。2005年11月30日,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2006年3月23日,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,執(zhí)行死刑。
2006年4月,全國社;饡䴔C關檔委全委會議作出開除佟達寧檔籍的決定,經征求社保基金會檔組意見并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批準,依據《中國共產檔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五十二條、第三十三條的規(guī)定,給予佟達寧開除檔籍處分。